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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受贿犯罪的构成及其预防

     

摘要

@@ 一、共同受贿犯罪的含义rn受贿罪的主体是比较特殊,即行为人除具备犯罪主体的基本构成要素之外,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定身份.国家工作人员这一特殊身份是受贿罪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非国家工作人员由于不具备这种特定的法律身份,则不能成为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在单独受贿犯罪中,这一原则是非常明确的.

著录项

  • 来源
    《职业》|2011年第2期|110-111|共2页
  • 作者

    徐凤全;

  • 作者单位

    江苏海安职业教育中心;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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