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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领域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及其对策

         

摘要

一、执法领域地方保护主义的危害地方保护主义顾名思义即以"地方利益"为由,在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将国家和人民利益与地方利益相对立,在处理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关系时,划地为牢,不择手段地进行封锁、垄断,以排斥竞争对手。表现在执法领域便是:以本地利益为出发点,在处理有关案件时,采取歪曲事实、滥用法律等手段,争立案、争管辖、争追赃,乱罚款、乱收费、乱查封、乱抓人等。司法是国家处理各种矛盾,惩治社会丑恶现象的最后途径,也是法德得以实施的最后保障。司法领域出现如此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其社会危害也可想而知。(一)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整体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国人民的共同意志共同利益是通过一系列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来实现的,一旦各级地方执法部门无视法律,或者不严格执法;地方之间搞扯皮、内耗,甚至不惜牺牲全局利益去保护局部的地方利益,都必将给国家造成严重损害。(二)践踏国家法律的尊严执法领域地方保护主义者为了达到其目的,常常采取歪曲事实、曲解法律,或者以言代法、无视法律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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