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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全面”视域下立法理念之善治意蕴

         

摘要

提任何一种制度的体系往往由规则、对象、理念和载体四大要素组成。其中理念指的是制度规则所体现出来的价值判断与目标定位,一般而言,不同理念导引下的制度会表现出不同的性质。日常生活中所说的好制度与坏制度之分,高效制度与低效制度之别,主要源于制度理念的不同。法治建设在主要意义上就是制度的完善、修订乃至重构,所以理念的先进与落后,会严重地影响所建立的法律制度的性质与品位。从文本看,“四个全面”视域下的立法理念是先进的理念。本文从正确把握先进理念、引领法治全面向好的角度探讨了党中央立法理念的深层意蕴,以图对立法理念有更加透彻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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