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和《宁'/> 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中文期刊【掌桥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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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节能验收和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的程序和标准、强化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4号)和《宁波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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