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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10月1日施行

         

摘要

日前,新闻出版总署署长柳斌杰签署第43号总署令,公布《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内容从原来5章33条增加到6章42条,增加了记者站须年检并按时缴送样报样刊等很多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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