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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于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

         

摘要

为加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农业部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出《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安全卫生管理办法》。本办法所称动物源性饲料产品是指以动物或动物副产物为原料,经工业化加工、制作的单一饲料。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目录由农业部发布。设立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符合条件者向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取得《动物源性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后,方可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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