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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合并报表的探讨

         

摘要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通常情况下,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的明显标志,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但在新准则下,合并报表时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的编制是以母公司持有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为基础的.而随着公司法对利润分配比例规定的变化,因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与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比例不同的情况出现,增加了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的难度.本文将对股东约定利润分配比例合并报表进行粗浅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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