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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河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复函

         

摘要

你厅《关于呈报河南省200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的请示》(豫劳社养老[2002]3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从2002年7月1日起,按月人均30元的标准,为2001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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