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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证券集中竞价交易中证券商与投资者的法律关系--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

     

摘要

我国《合同法》委托合同第402、403条的规定和行纪合同的规定重叠,证券商和投资者在证券交易纠纷中,应如何选择适用法律,首先需要界定证券商与投资者法律关系的性质.对此,学界提出了多种观点,其中委托说(代理说)、间接代理说、隐名代理说、经纪说、信托说、居间说等都有各自的缺陷.将二者法律关系的性质界定为行纪,是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现状需要而作出的最终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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