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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市第四届社区居委会换届直选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要

cqvip: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宁政办发〔2009〕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全市第三届社区居委会于今年即将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为适应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此次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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