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公报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2019年5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北京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书面)——2019年5月29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担负起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依法治污、依法行政,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以及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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