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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以来暨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2019年3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摘要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重要宪法性制度。2013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保证中央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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