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摩托车信息》 >摩托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摩托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推动全国摩托运动的普及与提高,建立良好的竞赛秩序和促进人才的合理流动。加强各省摩托队、八一队、武警队以及有条件的地方俱乐部、摩托车生产厂家和各行业队的运动员参赛资格的管理,根据国家体委印发的《运动员参加全国比赛代表资格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摩托运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摩托运动项目实施细则。第二条凡参加国家体委和中国摩托运动协会主办的全国性运动会,全国摩托锦标赛(包括冠以“全国”比赛的非计划内比赛)的运动队均要向国家体委和中国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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