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湘潮:理论版》 >论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时期的县署行政人员制度改革

论北洋政府及国民政府时期的县署行政人员制度改革

         

摘要

清代的州县行政具有封建家长制、家产制特征,州县衙署中执掌"六房三班"的差役、胥吏、幕友等多为人身依附于州县官员的私人掾属。到北洋政府时期,这种传统的衙署制度的弊端得到一定程度的改革,逐渐向现代化过渡。其后的国民政府对此进行了更为彻底的改革,使在中国延续了数千年的以州县官员私人任用的差役和胥吏办理公事的旧的衙署制度最终被受过现代化训练的行政人员和较正式的科层组织及国家行政机关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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