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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间税收不当竞争的规制

         

摘要

<正>法治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最有效的办法,人类选择法制,就是使社会控制资源得以最大化利用,用惯例和常规来解决问题,使治理风险最小化、成本最小化。地方政府间的税收竞争虽然不完全等同于一般性市场的经济性竞争,但其属于竞争的一种特殊形式,亦符合竞争的一般原理。市场经济需要法治,税收竞争是政府间的竞争,在符合宪法和财税法的一般要求的前提下,亦要遵循竞争法的一般原理,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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