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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新课标精神,创新盲校语文教学方法

         

摘要

《盲校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要求盲校语文教学要针对视力残疾学生特点,采用符合其特殊需要的方式,达到与普通学校总体一致的课程目标,并提出了重视"前盲文学习""口语交际""综合性学习"等新观点、新要求.为此,结合全盲、低视力或多重残疾学生的实际情况,盲校语文教学应进一步加强学生多感官使用能力培养,发展符合语文课程要求的前盲文技能,并将"口语交际"教学向"沟通交流"学习方向扩展,开展综合性学习能力培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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