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法学》 >以人为逻辑起点的法学研究及其知识目标

以人为逻辑起点的法学研究及其知识目标

             

摘要

研究是获取新的可靠知识的系统方法,这意味着研究必须采用学界公认的研究方法与研究路径来进行。法学研究也不例外,它是为获取有关法律的新颖性、可靠性知识,采取系统的、有规则的方法进行的一种智力创造活动。法学是人学,法学必须以人为逻辑起点,通过对“人的模式”的建构,提炼出“法律人”这一核心假定,从而就人的行为所引发的法律问题予以研究。在研究目标上,一是要强调法律知识的新颖性,即通过法学研究所产生的新知识能够占领制高点、填补空白点、深化聚焦点;二是要强调法律知识的可靠性,即相关的新知识能够言之成理、言之有据。对于法学研究结论的检验,可采取以理论检验理论、以事实检验理论、以规范检验理论、以逻辑检验理论等检验手段来予以完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