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企业》 >榆林公安局原副局长白玉功等4人充当“保护伞”被处分

榆林公安局原副局长白玉功等4人充当“保护伞”被处分

         

摘要

陕西省纪委监委进行通报:2007年9月,时任榆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白玉功、治安支队支队长艾宝三、治安支队行动队队长徐凤东、协警李黎明在办理定边李森为首的聚众赌博案中(2019年1月,李森团伙被公安机关侦办定性为黑恶势力团伙),不依法办案,滥用职权,在对李森等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立案侦查后,办理了取保候审,但最终却以治安处罚结案,致使李森等8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白玉功等人客观上为黑恶势力团伙充当了“保护伞”,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著录项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