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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合规不起诉中检察听证的两种模式

         

摘要

企业合规整改以及合规后的处理关系到多方面的利益,因此在对建立了合规体系的企业进行从宽处理中,应当确保企业合规不起诉的公开透明,使企业做到真正的、彻底的、有效的合规。实践中对该企业合规情况进行审视和考察采用听证程序,由各界人士共同评估企业合规计划及其实施效果。不同于传统的行政听证制度,在企业刑事合规领域往往是检察机关听证,原因在于企业刑事合规的从宽处理主要体现在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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