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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备性工作时受伤,是否算工伤?

         

摘要

案例:许某是某科技公司员工,早上接到领导指派去北京机场接人。许某从办公楼出来,欲到商业中心院内开车,当行至一楼门口台阶处时,许某脚下一滑,从四层台阶处摔倒在地面上,经医院诊断左小腿骨折、左手臂擦伤、左腿皮擦伤。许某事后找到单位领导要求工伤赔偿,但是领导认为没有证据表明许某的摔伤事故是在工作场所、基于工作原因造成的,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许某想不通,无奈来到天通苑南司法所进行咨询,他的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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