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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单位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制定

         

摘要

2006年12月18日,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发布了《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规定》的发布实行,不仅对机关正确界定文件材料的价值,准确划分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按时开展档案价值鉴定工作发挥重要作用,而且对推动国家档案资源建设,促进档案基础业务建设将是一个强有力的推动。笔者将根据《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人的工作经验,谈谈基层单位档案部门在制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及如何划分范围与期限的一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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