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现代审计与会计 >浅析“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

浅析“营改增”后的会计处理

     

摘要

我国从2013年8月1日开始在全国范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截至2015年年末,共有交通运输业、邮政业、部分现代服务业纳人营改增试点,现将营改增会计处理介绍如下。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