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现代视听》 >关于电视节目版权之争的再讨论

关于电视节目版权之争的再讨论

             

摘要

90年代后期,关于电视节目版式的“克隆”侵权问题的大讨论终止于我国没有明确法律规定的现实。事实上,全盘“克隆”节目版式根本上是违法的侵权行为,将会阻碍我国电视业的发展。对于优秀节目版式,我们需要部分的“克隆”,即科学“克隆”,方法是积极引进先进的节目样式,进行自我改造和创新发展。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