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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农机事故处理法规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摘要

一、农机事故处理无法可依 随着拖拉机和农业机械拥有量的急剧增加,农机事故时有发生,既有发生在国道、省道上的,也有发生在乡村公路、机耕路、施工现场、田间场院等场所的。1990年至1995年在我县乡村公路、机耕路上共发生农机事故67起,占农机总事故的65%。根据浙公交(87)23号、农机字(87)408号联合文件《关于拖拉机道路交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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