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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我国会计中的适用性及适用范围

         

摘要

“公允价值”作为一个全新的计量属性概念,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美国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与金融界之间,关于金融工具尤其是衍生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的争论。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1990年以来发布了一系列涉及确认与计量以及现值技术应用问题的财务会计准则概念公告,随后于2000年2月又正式发表了第7辑概念公告《在会计计量中使用现金流量信息和现值》,继而在国际国内都掀起了一股“公允价值会计计量模式”的旋风。目前在国内,讨论的焦点主要是“现阶段公允价值是否可取代历史成本”以及“公允价值加何计量”。大体上存在三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比历史成本更具优越性,且已经具备使用公允价值的条件,所以,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另一种观点认为,使用公允价值计量存在一些弊端,且受客观条件所限,现阶段还不应使用公允价值计量。第三一种观点认为,在现阶段应该是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同时并存。笔者比较倾向于最后一种观点,实行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是未来一种趋势,但是,在现阶段还不宜用公允价值完全替代历史成本,即在我国这一特殊国情的条件下,采用公允价值与历史成本共同计量这一过渡模式还是比较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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