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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发文:这20种证明不应由居委会和村委会出具

         

摘要

cqvip:经国务院同意,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意见,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意见提出,将用3年左右时间,逐步建立起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改变"社区万能章"、"社区成为证明大本营"等现象。意见还列出首批20项不应由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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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心》 |2020年第7期|4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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