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

         

摘要

<正>各有关单位:根据民政部社会团体机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民政部和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批准,在全国化工合成氨设计技术中心站的基础上,成立"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合成氨设计专业委员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的分支机构。

著录项

  • 来源
    《氮肥技术》 |2009年第2期|3-3|共1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工勘察设计协会合成氨设计专业委员会;

    全国化工合成氨设计技术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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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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