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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理解认真执行火柴《任何地方可擦燃》的商榷

     

摘要

国家安全监督生产总局2003年3月3日第1号公告,公布《危险化学品名录)(2000版)编号41058,火柴(在任何地方可擦燃)后。我们火柴生产企业与行业组织在当年9月中国火柴工业协会召开的理事扩大会议上许多同志提出:总局公告公布的“火柴(任何地方可擦燃)”是指“药头内以硫化磷为发火剂的火柴。此项火柴在任何粗糙的表面上擦划均能发火。”五十年代原国家地方工业部、轻工业部认定这是不安全的硫化磷火柴。我们现在生产的是发火剂与氧化剂分别配合的安全火柴,须在磷面上擦划才以发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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