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名作欣赏:中旬 >论幺喜龙书法创作的人格主体性特征

论幺喜龙书法创作的人格主体性特征

     

摘要

研究幺喜龙书法艺术的成就和特色,最不能忽视的一点是他的书法创作的人格主体性特征。主体性是我们判定他的书法作品是否具有精神价值和艺术价值的重要标尺。幺喜龙的人格主体性,除了创作的个性化、精神的独创性和心灵的自由化外,还包括心灵的本真、感情的本真和生命的本真。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