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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禁止重复评价原则的内涵与功能

         

摘要

刑法中的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既是立法原则也是司法原则,其内涵包括:属于基本罪状内容的情节量刑时禁止重复评价;累犯情节禁止重复评价;曾经受到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节不得重复评价;对案件构成事实不能重复评价。主要针对属于加重、减轻罪状内容的结果,在选择了相应的加重或者减轻的法定刑之后,量刑时不得重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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