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机制的构建

试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机制的构建

         

摘要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和法律赋予政府的职责,决定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是以政府行政监管为主的模式,在这一框架下,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机制主要是指国家法定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行政监督检查与处理处罚工作的方式、方法、程序、行为及其相互间的关系。行政监督机制包括日常监控机制、重点检查机制、部门协调机制、处理处罚机制等四个方面。日常监控机制是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基础和前提,重点检查机制是行政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部门协调机制是联系行政监督机制各个环节的核心链条,处理处罚机制是行政监督机制的关键点与归结点。构建完善的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长效机制,必须全面加强上述四项机制的建设。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