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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协同机制构建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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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力量之一。自1980年恢复注册会计师制度以来,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协助政府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维护资本市场有序运转、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因审计委托制度的内在缺陷、职业注册会计师集团的短期利益与公众利益不尽一致,相关企业通过虚假会计信息可以获取较大经济利益,而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协同性不佳,导致会计造假现象屡见不鲜,引起了有关各方的极大关注,研究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协同性问题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在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相关文献及政府规制、政府监管理论综述的基础上,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职能和特点,分析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主体、客体及相关制衡机制,得出要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实现政府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的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其次,分析了国内外注册会计师行业协同监管的历史演进和改革方向。再次,介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基本情况,分析了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存在行政管理与自律管理界限不明、行政监管机构之间缺乏协同机制、财政部门内设机构与注册会计师协会协同不够等问题。最后,尝试提出构建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协同机制的可行策略。其主要观点为:努力构建以政府监管为主导、以行业自律为基础、以法律规范为保障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协同监管模式;通过厘清政府与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管界限、构建财政部门与行业自律团体协调机制、构建日常协同监控机制、构建联合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机制、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构建行政处罚与自律惩戒互补机制等具体措施来实现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的内部协同。
   本文的主要贡献:虽然国内外研究注册会计师审计质量方面的文章不少,但从政府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协同角度进行研究并不多见,能查找到的也散见于相关期刊,本文的主要贡献或者说创新就在于比较完整地论述了注册会计师行业行政监督与行业自律协同问题,并提出了相关协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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