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市场周刊:理论研究》 >和谐社会语境下司法调解模式的构建——以陈燕萍同志工作方法为切入点

和谐社会语境下司法调解模式的构建——以陈燕萍同志工作方法为切入点

         

摘要

一、和谐社会与司法调解的辨证分析(一)继承传统文化、实现和谐司法调解制度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西周。周代的地方官吏中设有"调人"一职,其职责是"司万民之难而谐和之",就是专门负责调解民众事务。春秋时期,孔子始创"无讼观"。他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自此,"无讼"成为历代奉儒家思想为正统的执政者们追求的社会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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