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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铬直播带货的未来:法律与市扬的良性互动

         

摘要

网络直播营销活动通过信息技术实现了广告产业链与电商产业链的跨域整合与无缝对接,促进了“人-货-场”三要素的互动循环,大大提升了网络电子商务产业链的完整性和运转效率。商业模式的创新固然会给法律适用带来挑战,但并非任何商业模式创新都会导致法律制度的变迁。凡是通过司法解释学的动态涵涉过程足以解决的问题,无需诉诸制度重建。根据《广告法》第2条第1款对本法适用范围的界定,以推销商品或服务为目的的直播带货行为,在性质上似应构成商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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