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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西周法律制度中的'礼与刑'

     

摘要

@@ 西周(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770年)是我国历史上第三个奴隶制大国.西周从武王灭商至幽王被犬戎所杀,共传11世,12王,历257年.西周建立政权后,政治、经济、文化日趋发达,处于我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其法律制度在夏、商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发展,达到奴隶制法制发展的最完备状态.西周的法律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创造了一系列影响后世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西周的奴隶制法制的指导思想趋于成熟,形成了礼刑并用的法律体系和司法原则,它对于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统治,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后世封建制法制的建立发展也起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作用.周朝建立后,吸取商亡的教训,加强了法律制度的建设,一方面是礼的建设,即周公制礼;另一方面是刑的建设,即作<九刑><吕刑>.

著录项

  • 来源
    《商场现代化》|2005年第20期|178-179|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无;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法律;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15: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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