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商场现代化 >数字作品的权利用尽原则

数字作品的权利用尽原则

     

摘要

在网络环境下,权利用尽原则应适用但应慎用,一方面要兼顾公众对作品的需求、技术发展对社会的贡献,另一方面要注重对权利人利益的保护,尽可能的均衡社会公众和个人利益。理清发行与传播的关系,解决好数字作品在网络传播过程中的易侵权性,发挥其在二次市场的积极作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