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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渔船执行国际海事组织“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决议有关措施的探讨

     

摘要

国际海事组织(IMO)已将国际海员与从事渔业船舶的船员区分开来,正式签定了《1995国际渔船船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公约》(简称95STCW-F公约),同时又决定对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lobal Maritime Distress and Safety System简称GMDSS)的通信体制、通信功能、适用对象、通信设备、使用规则以及该系统引入法律程序进行了详尽而深入的研究和审视。关于GMDSS系统的实施时间,已明确决定从1999年2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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