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水上消防》 >长江海事局辖区正式实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

长江海事局辖区正式实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

         

摘要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海事公共服务水平,自2014年2月15日起,长江海事局在辖区实施国内航行海船电子签证工作。此次实施的范围为:国内航行海船(不含客船、客滚船、高速客船、旅游船,以及按照规定应当办理现场签证的其他船舶)。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