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杂志工作通讯》 >12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药品广告须经审批

12部门联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药品广告须经审批

         

摘要

国家工商总局、中宣部、国务院新闻办、公安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12部门日前联合发布(以下简称).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就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媒体是广告发布的最终出口,如果媒体不依法履行审查把关职责,虚假违法广告的传播就难以避免.

著录项

  • 来源
    《杂志工作通讯》 |2010年第2期|17-18|共2页
  • 作者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