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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O推迟实施轮船TierⅢ氮氧化物排放限制法规

             

摘要

Tier Ⅲ氮氧化物限排规定在2008年被采纳,将适用于2016年后制造并将航行在国际海事组织(IMO)定义为排放控制区域(ECA)的轮船。TierⅢ氮氧化物限排值大约低于目前TierⅡ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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