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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丈夫得性病是否侵犯隐私权?

         

摘要

编辑同志:我丈夫万某很花心,在外胡搞把淋病带回家并传染给了我,我怕让人知道,不敢到单位的合同医院去看病,只能在私人诊所治,我实在受不了,决意跟他离婚,朋友们不理解,都来劝,话里话外都好像是我有什么过错似的,一气之下我就把万某得性病的事公开了。万某为此翻了脸,说我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我要再闹离婚他就要为此索赔。他把事都做下了,怎么就不许我问不许我说呢?他要真告我侵犯了他的隐私权,法院不会支持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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