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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消费税退税将由审批退税改为直接抵扣

             

摘要

cqvip: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对《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取消了对葡萄酒消费税实行凭《葡萄酒购货证明单》退税的审批管理方式,改以抵扣办法解决葡萄酒消费税重复征税问题。修订后的《葡萄酒消费税管理办法》明确了纳税人抵扣的凭证种类和抵扣办法。今后纳税人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著录项

  • 来源
    《福建轻纺》 |2015年第4期|1|共1页
  • 作者

    吴妍;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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