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图书馆论坛》 >公共数字文化的服务主体职能

公共数字文化的服务主体职能

         

摘要

公共数字文化是社会信息化环境下公共文化发展的新形式.社会信息化使公共文化需求出现新变化,推动数字文化服务主体法律地位的确立.社会信息化环境下,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主体承担新角色——公共数字文化事业的信息整序者、服务提供者和问题反馈者.要转变角色,须从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信息的收集、整序与加工、深度整合、安全保护及矛盾调和等方面完善职能.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