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图书馆研究 >江西省图书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草案)

江西省图书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草案)

     

摘要

<正> 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批转的《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国家人事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七种业务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若干问题的说明》(国人[1981]71号)和文化部文图字(82)第312号等文件精神,使我省图书、资料专业干部的业务职称的评定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省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评定范围 1、在县以上公共图书馆(包括文化馆图书室)或机关、学校,县团级以上群众团体、厂矿企业、科研等单位从事图书、资料工作的专业干部,以及过去从事图书、资料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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