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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民营”与现代企业制度

         

摘要

“国有民营”就是在不改变企业全民所有制性质,国有资产产权不变的情况下,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将国有企业有偿转让给经营者个人经营。这就使企业初步转变成为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的主体,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随之增强,并在以下几个方面程度不同地实现了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过渡和靠拢: 1.初步实现了所有权和经济权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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