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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改革中变相逃避银行债务的思考

         

摘要

近年来,通过转换经营机制,一些效益好、利税高的企业脱颖而出,但也有一部分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效益欠佳,财务亏空、资不抵债。为了甩掉包袱,借转换经营机制为由,实施“母体裂变”,即在原企业单位中分离出一个或若干个企业法人,只给原企业留下少部分陈旧固定资产、残次商品、银行借款、应付货款、待摊费用、待处理损失及一部分无法实现的债权;而分离出来的新企业则分配的是大部分适用固定资产、适销产品、应收货款,实有资本和易实现的债权。显然,原企业留下的是“包袱”和债务,新企业分配的是资本和债权。原企业裂变后名存实亡,成为空壳企业。这样,名为使新的法人轻装上阵,实为逃避银行贷款债务,转移、分流、漏损国家信贷资产和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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