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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新民事诉讼法一审终审制的思考

         

摘要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2年8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第二次重大修改,其中增加了三处实行一审终审制的规定,分别是小额诉讼案件、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实现担保物权案件。对这三类案件实行一审终审制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和降低交易成本,丰富和完善我国的审级制度,使民诉法体系更加科学。笔者以新法的颁布为契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试图让读者更加清晰地理解这几类案件,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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