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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养型继父母子女关系的司法认定

     

摘要

一般认为,继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有两种情况,一为名义型,一为扶养型,名义型继父母子女之间互相不能继承,但扶养型继父母子女之间互有继承权.法律对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未作明确细致规定,导致实践中颇有争论,裁判规则也不尽统一,长期共同生活可以作为司法认定的参考因素,但并非形成扶养关系的充分必要条件.司法实践中,特别是继承案件中,认定继父母、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扶养关系,应充分考量扶养意愿、扶养事实、扶养时间等因素综合审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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