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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摘要

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在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主要的救济方式,管辖权异议能够对程序违法和管辖错误进行系统的纠正,也能够对当事人的不满进行必要的吸收,实现心理的平衡,对我国法律体质的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民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异议的客体、主体、期限等方面内容的规定不够细致,民事裁决行政化问题突出,部分地区存在异议权滥用的难问题,为此需要采取合理的措施,不断完善民事诉讼管辖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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