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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建设中检察机关的主体地位探析——以燃烧煤矸石熏死大片森林跨区行政诉讼案为例

     

摘要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成为新时代"五位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并于2015年施行了试点方案.近年来产生了以"燃烧煤矸石熏死大片森林跨区行政诉讼案"为代表的不少实践案例,也引发了有关检察机关主体地位的很多争议.检察机关作为"公益诉讼人",需要界定其主体范围、协调公益诉权与检察权之间的关系、建立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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